汽車保險定義
汽車保險 (Motor Insurance)
根據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規例》,凡於香港道路行駛的車輛,無論是私家車、電單車、巴士、的士、貨車、開山機以及鏟泥車等車輛,都必須至少購買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成功投保後才可以在公共道路合法行駛,否則就是違法。
汽車保險之分類
在香港,汽車保險主要可分為三大類:(一) 第三者責任保險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二) 第三者責任保險附加火災及盜竊險 (Third Party Liability, Fire & Theft Insurance) 及(三) 全保 (Comprehensive Insurance) 。現在很少人會購買第三者責任附加火災及盜竊險,同時市面上只有極少數保險公司會提供此類保險。一般車主可以按需要選購上述任何一類保險。
汽車保險之承保範圍
(一) 第三者責任險 (Third Party Liability)
第三者責任保險是保障投保人(包括車主及肇事司機)在意外發生時對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之法定責任。
(二) 第三者責任保險附加火災及盜竊險 (Third Party Liability, Fire & Theft)
第三者責任保險附加火災及盜竊險除了上述第三者責任保險所提供之保障外,再加上受保車輛因火災或盜竊所導致之自車損毀或損失的保障。
(三) 全保(Comprehensive)
全保是全險保障(All Risk Cover),但不包括保險單上訂明之除外責任 ( Exception/ Exclu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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